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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30 22:04:1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规定涉民生执行案件要对“老赖”施以“五重惩戒”,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意见规定,涉民生执行案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追索赡养费等8类案件。
         
        “五重惩戒”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诚信龙江网曝光、各类媒体媒介予以公布、向相关机关部门通报、依法严肃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责任。
         
        对拖欠劳动报酬的被执行企业,纳入工商行政部门的失信企业黑名单,向银行、规划、住建、土地、房产等部门通报情况,在银行贷款、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融资置业等方面进行限制。
         
        意见提出,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到位,改善执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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