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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4-08 10:15:2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天津检验检疫局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日前在对一批申报为干花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掺杂有植物种子,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检验检疫人员已对掺杂的植物种子已进行了监督销毁处理。      
        据了解,该批干花来自巴西,总重3吨多,货值约1.8万美元。检验检疫人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有疑似种子的货物。掏箱后共发现有8箱、4个品种的产品疑似为果实或种子。检验检疫人员在对其进行剖果时发现部分产品已经出现霉变等情况。经查询装箱单和PPBC中国植物图像库得知,这8箱货物属棕榈科和大戟科橡胶树属植物,并具有繁殖能力。检验检疫人员当场对这8箱货物进行了封存,之后对其进行了销毁。一同查验的其他干花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入境。经询问得知,该批进口干花将用于装饰。
         
        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要求,进口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必须取得相应的检疫审批许可,否则不得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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